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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關於軍士官退場 [打印本頁]

作者: msnsss1994    時間: 2018-5-15 11:13 AM     標題: 關於軍士官退場

小弟是從陸軍專科學校畢業的學生,已畢業近4年。官科是裝甲,2年前因為父親期望調回高雄。
調職後官途不順就算了,為單位服務兩年了,單位還是處處針對…
我是一個能吃苦的人,可以工作到晚上十二點或到半夜然後沒補休起床。
但單位一直把我當成外來的人,我也下士卡了將近4年了,雖然已經沒有升中士的想法,但也沒有服役的打算!
再來內心不平衡,兵轉士真的爽,專科出來的被當下兵對待…
心很累想退伍

再來憲法工作權,人民有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利,而軍士官沒有退場機制,不能讓我賠錢離開。不管他合約怎麼訂,沒有毀約的方法,請問這份合約是否已經違憲了?


作者: aa6039    時間: 2018-5-15 03:07 PM

合約?
也就是有簽了喔
軍方都嘛簽幾年就做幾年
不然去辦辦看提早退伍吧

不然就麻痺自己
想開點吧= =
混一下就過了
雖然不知道你要混幾年

再不然就是轉調別的單位吧
處處針對 代表你有做錯什麼
為何不檢討自己呢
作者: msnsss1994    時間: 2018-5-15 05:14 PM

aa6039 發表於 2018-5-15 03:07 PM
合約?
也就是有簽了喔
軍方都嘛簽幾年就做幾年

1.沒辦法退伍
連退伍機制都沒有
軍方是否要創呢?
2.門心自問沒有懶惰也沒有做錯什麼事
只不過是外來種,單位比我懶的人可多了
作者: 礁溪伊莉    時間: 2018-5-15 08:13 PM

這類爭議,
已有"立法委員"提出了相關修正案.....

軍方,
也曾公開表明"退場機制":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十五條,常備軍官、常備士官若「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二次以上,經人事評審會考核不適服現役者」,予以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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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士官退場機制!上尉發函求退伍 洪慈庸喊給正常管道


ETtoday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陸軍十軍團52工兵群戰工營通信官徐子傑上尉因無意繼續服役,但又不想「裝病」,因此,日前向全陸軍發送公開信函要求提前退伍,盼軍方成全。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表示,將催生《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能讓志趣不符、無法適應的軍士官一個「正常」的管道離開軍旅。

擔任上尉通信官的徐子傑,依照規定,在軍校畢業後需服役滿10年才能退伍,若「毀約」想提前回歸社會,必須得賠償就讀軍校期間國家幫忙支付的公費等金額。不過,對於未服完役的軍校生欲辦理退伍的相關賠償事宜及辦法其實還沒有完備規範,也就是說目前還沒有志願役軍士官的退場機制,如欲提前退伍就只剩「裝病」一路可走。

求助無門的徐子傑最後只好向全陸軍發出公開信,強調「我不願意躺在醫院裝精神病等退伍,歸還的錢一定分毫不少,但軍中沒有管道」,並透過臉書發文,希望大家能夠給予協助,更期盼軍方成全讓他提前退伍。陸軍第十軍團則回應,將再與徐子傑會談,深入瞭解想法,盼能建立共識讓事情圓滿落幕。

洪慈庸30日在臉書上提到,「最重要的目標,一直都是整體改善國軍環境」,不過,目前軍方僅有針對志願役提供退場機制,但就讀軍校畢業的常備軍士官除非裝病或有不良行為,否則無法循正常管道提前退伍,因此,辦公室在7月份就已經擬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準備推動常備軍官退場機制。

洪慈庸指出,希望透過修法讓想提前退伍的軍士官有個正常管道,可以在符合時間規定及適當賠償的狀況下離開軍旅;法案已開始連署,新會期開始就會送出進行審議,同時也預計將召開公聽會。

「穩定的兵力、能戰鬥的軍力,若靠將人硬綁在軍中,結果只是治標不治本」,洪慈庸也認為,如果強留軍人,只會讓軍中埋下越來越多心不在此的未爆彈、影響國軍體質健康,要真正改善軍中環境,才是長遠下來為國軍留住人才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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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退遭拒?軍方︰早有退場機制

自由時報

軍情局逃亡女軍官葉玫昨遭遣返回台,葉委任律師發表聲明,指葉玫屢次申請退伍都遭軍情局拒絕,呼籲檢討軍官退場機制,還聲明是遭受國家侵害工作基本權的受害者,但國防部官員昨晚隔空反擊指出,現行法令就訂有軍官士官不適服現役予以退伍的規定,而且規範有賠償機制。

葉委任律師︰國家侵害工作基本權

葉玫母親委任律師郭德田昨在機場發表聲明,呼籲檢討現行軍官退場機制。律師表示,葉玫發現不適服役,屢次申請退伍皆遭軍情局拒絕,她是遭受國家侵害工作基本權的受害者,希望檢察官、法院給予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但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十五條,常備軍官、常備士官若「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二次以上,經人事評審會考核不適服現役者」,予以退伍。

軍情局執行長陳榮明日前表示,葉玫在職期間確實曾表達不適應軍旅生活,提出離職念頭,但受限於必須服滿五年法定役期才能退伍,經過單位長官輔導與說明後,一度打消離意。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副司長白捷隆也表示,現行法律訂有不適服現役考核作法,經人事評審而辦理退伍的規定,陸海空軍軍、士官考績落在六十五至六十九之間評為「丙上」,就可依據服役條例規定評估是否不適服現役,讓當事人退伍,並且有規範賠償機制的配套。

立委︰國防部應檢討用人制度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要求國防部深刻檢討,尤其是葉玫在國外許多傷害台灣的不當言語,國防部責無旁貸,此外,當初葉玫頂著高學歷進軍情局系統,如今卻發生適應不良逃離台灣事件,甚至變成國際笑話,她認為葉玫的行為雖然不構成叛逃,但適應不良就逃到國外尋求庇護,依然違法,國防部應檢討用人制度。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批說,台灣不能再出現「葉玫第二」,雖然葉玫沒有逃到敵對國家,而是適應不良逃到英國尋求庇護,但此行為依然違法,她認為國防部必須制定合理的退場機制,不能讓適應不良的軍官用逃跑的方式退場。

國防部官員說,對於部分不適任的軍官士官,軍中各單位往往流於溫情主義,一般都會勸導當事人再多想想,不要衝動提出退伍申請,否則如果是未達到服役年限的一定門檻,就必須面臨賠償問題,這種心態及做法無法解決問題,只是讓問題延後發生,軍方未來會加強人員的選、訓、用、考機制,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洪慈庸將催生《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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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n5467    時間: 2018-5-16 01:04 AM

其實這早有規定 陸軍專科學校畢業後 以下士任官服役六年
其時說白了不就是 你求學期間還有錢領,所以你要當六年還給國家的概念不是嗎?
這應該是你念陸軍專科學校之前就知道得不是?
不過你放心運氣好,可以早一點升中士,運氣不好退伍前還是可以升(幾乎退役當下都是中士)
作者: msnsss1994    時間: 2018-5-16 08:51 PM

本帖最後由 msnsss1994 於 2018-5-16 08:52 PM 編輯

有領錢有掛階,
我就是不會去幹一些事情讓自己被記過。
而當初國家給我的錢,照合約我願意全部賠給國家,
但要搞的這麼狼狽離開國軍不是我要的…
我要的是賠錢、離職,所以才問這個是不是違憲,該給人離職。講難聽點,招募員講的很好聽,下部隊用合約來綁人,那我是不是該告詐欺了

作者: 486759    時間: 2018-5-17 08:08 PM

短期還是調單位 轉換環境比較快吧
畢竟只是現在的單位有問題而已
作者: 范大雄    時間: 2018-5-17 08:1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字號燁蓮    時間: 2018-5-20 11:13 AM

合約這種東西
有時候就是超越憲法的存在
聽起來氣人
但當時雙方同意 連法律都很難插手

長官我了解你的心情
我們也是有一個排長從天而降
從3月被訂到現在還在被針對

身為小兵
有些話還是想跟長官你說
撐下去
我們都知道你們很難受
身為小兵 旁邊的老兵一定不把你當人看 這些老兵也不會把我們當人看
他們都是那種不想升職 又把自己當連長的人
要不是我是義務役 出社會我可是專電這種人
身為小兵 階級上無法平起平坐
但心情上 希望我的支持 能成為你待下去的力量

因為你這種長官 絕對是最努力的
是我們嚮往的 期待不敢渴望的

加油!


作者: ohya781986    時間: 2018-5-20 06:48 PM

大大是專六專七期當四年了那還剩兩年 就可以打包回家了

作者: sos10    時間: 2018-5-21 12:21 AM

陸軍沒什麼加給,建議跳去海軍或空軍看看,因為錢多.如果合約滿了看是要不簽,還是跳去別的地方看看
作者: dreamer2001    時間: 2018-5-21 02:10 AM

本帖最後由 dreamer2001 於 2018-5-21 02:30 AM 編輯

1、關於退場機制,這在你報考、入學前就應該清楚明瞭了!
2、關於部隊的生活、升遷與人際關係....等等,我想,這是很個人的問題了,本身經驗談,我是空軍士官長20年單位的
士官督導長退伍,進入部隊並非科班出身,而是入伍後才轉服
志願役,短暫的軍校訓練後就下部隊,在正規的(像您的專科
學校)「學長、學弟」夾縫中一路生存下來,當然,其中也有
許許多多的辛酸和委屈,除了專業的學習,更多的是人際關係
的經營和心態的調整。
3、無法得知您太詳細的部隊狀況,但我覺得您最大的問題可能
是您所謂的「內心不平衡」,有時候,那是一個魔鬼,您必須去
正視他!4、我想補充的是,多年部隊的經驗,許多在職的學長學弟對於
部隊的種種多所抱怨,總覺得到外面的就業市場能有更好的表現
,但.......只能說事與願違,所以我想,大多時候,在職場是不是
有表現,不是職類,而是心態吧??









作者: dick0999    時間: 2018-5-21 12:4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想不到的結果    時間: 2018-5-21 08:47 PM

憲法保障人民有工作選哲權
我覺得還是可以打官司 請求釋憲
不然就擺爛或搞假自殺
作者: norickpai1234    時間: 2018-5-21 11:48 PM

有簽合約,就慢慢的跟它玩吧~
心再累--過了  難關就過了
別跟政府單位玩,人上有人、天上有天
實質的利益是最實在的,
因為外面的世界,也是一樣
作者: powerct    時間: 2018-5-23 09:25 AM

真的,外面的世界一樣,
出來不一定比較好,
甚至更累人,
換個心境,加油,你一定撐得過去.
作者: lognet77102    時間: 2018-5-26 04:16 AM

有簽約就沒辦法了吧

只能做完或認賠
作者: hydekkk    時間: 2018-6-9 11:20 AM

等合約到 就不要續簽
真的撐不下去  就去驗退  803醫院
說你憂鬱症就好
作者: ra4222963    時間: 2018-6-9 01:03 PM

或許可以找心輔官或打1985,請專人了解你的感受跟內心的焦慮。
士的部分不太清楚,但是過去我有認識兩位志願役的一兵(沒記錯也是從軍校畢業),後來還是可以賠相關的專長訓的費用後退伍。但是詳細的方法不清楚,真的要親自去問問了。
作者: t87412000    時間: 2018-6-9 08:56 PM

有簽約就牙咬著做到完!!要不然就賠錢了事!!外面的工作不一定比軍中好!你軍中遇到的狀況!外面的工作也是天天上演!甚至比你還更慘!!只能說遇到好的長官會比做什麼職業重要!!
作者: bniewnyyy    時間: 2018-6-14 10:12 AM

沒意外,應該是學弟吧
我是常備63期的
我們入學時都有簽約
有個最低服役時間
不管是不是官職不順,萌生退意
但身為軍職跟身為男人
都要有基本的責任,把你的義務給作完
另外比較難聽的是
軍校時期在裡面用的,吃的,學習的費用,給你的薪水
這些花費不少吧,別人是自己繳學費
自己去外打工工自己平常花費
但起碼國家是給你錢,幫你出錢念書,提供給你吃住
這些總是要還的,但還的不是你的錢
是你的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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